唐山市进一步强化应对10月份重污染天气工作
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称,经市环保指挥中心最新会商预测,10月24日-28日唐山市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,将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天气过程。市政府决定在已有减排措施基础上,进一步强化10月份重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,要求10月24日0时-27日24时,水泥(含特种水泥、粉磨站)、砖瓦窑(不含以天然气、煤气和电为燃料的)、陶瓷(不含以天然气、煤气和电为燃料的)等生产企业停产。
唐山市进一步强化应对10月份重污染天气工作
2017-10-25 浏览:192